更新时间:2022.10.21
缓刑期间再次犯罪被逮捕的能取保,但需符合下列条件:即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险性小的;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社会危险性小的等条件。
在缓刑期间因再次犯罪被逮捕的,对行为人能进行取保,但需符合下列条件:即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险性小的;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社会危险性小的等条件。
只要行为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取保。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可以取保候审。
缓刑期间再次犯罪被逮捕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能取保候审: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羁押期
缓刑期满再犯罪不是累犯,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而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并不是已经执行完毕,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
缓刑期间再次犯罪被逮捕能否取保要看其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
对于犯罪分子的逮捕是在判刑之前,如果犯罪分子被判缓刑的,办理了相应的手续之后就会被释放,但是其需要进行社区矫正。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证据证明其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以下社会危险性的,则应当予以
缓刑再犯不是累犯。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缓刑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刑罚,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而不是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所以,判处
累犯又犯罪满足了应当逮捕的条件会被逮捕。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共同犯罪主犯不是必须予以逮捕。满足以下条件的才应逮捕: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
缓刑期间再次犯罪被逮捕,但符合取保条件的能适用取保候审。在检察院批捕后,如果符合犯罪行为较轻,患病或处于孕期、哺乳期,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条件的,可以进行取保候审。但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以及犯严重暴力犯罪的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