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受害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受害人认为行政处罚决定有错误的,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并已经造成了实质损害的,还可以申请赔偿。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违法行为人对于行政处罚拒不执行的,应当《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将其扣押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以及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服行政处罚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提出复议后,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处罚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 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式的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通过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的方式来申请复议。如果当事人是口头申请的,则由复议机关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等事项。
对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以下规定: 1、起诉时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对行政复议的结果还是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在六十日内直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在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申请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提起行政诉讼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复议机关应当记录下申请人的口头信息。
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只要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或申请复议。
对判决不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诉,民事案件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在判决的最后一部分内容中会有相应提示; 判决书上的日期可能同发放日期不同,要注意按收到判决书的日期签收,从领取判决书的次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