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灭失是指,证件物质的毁灭,所有人完全丧失了对证件的所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一般包括:物质上的灭失、占有的更新和丧失,还有法律上存在的不能恢复占有的各种情况。被灭失的物质是无法被弥补的。丢失是指,虽然物质被遗失了,但是并没有被毁灭。只是物质的
抵押物的法律要求有可以设定抵押权的财产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交通运输工具,海域使用权等,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包括依法被查封,扣押和监管的财产,土地所有权等。
犯罪过失的法律规定有: 1、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2、根据规定,虽然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是不可抗拒或者不可预见,而不是故意或过失
根据《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过失犯罪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过失犯罪只有当行为已经给社会造成危害结果的情况下,才能构成犯罪。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不存在过失犯罪。
遗失物管理的规定有哪些: 1.拾得人应将拾得物返还权利人。 2.拾得人应妥善保管。 3.拾得人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交当地公安派出所。 4.拾得人有权请求权利人支付承诺的报酬。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债务人破产抵销权禁止的情况有: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但有特殊原因的除外;以及次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但有特殊原因的除外。
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所以抵押物失效的,抵押担保也失效。抵押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等特征。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表现在,担保物毁损、灭失而受有赔偿金或者保险金等时,担保物权人得就该担保物的代替物即损害赔偿金或者保险
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所以抵押物失效的,抵押担保也失效。 抵押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等特征。 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表现在,担保物毁损、灭失而受有赔偿金或者保险金等时,担保物权人得就该担保物的代替物即损害赔偿金或者
预告登记抵押具有的法律效力如下: 一、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效力,对后来发生的与该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对抗效力; 二、预告登记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只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三、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目的仅
法定抵押权的规定如下: 1、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2、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