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
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在1年时效期间内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发生劳动争议后的解决方法: 一、协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二、调解: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三、仲裁: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 四、诉讼: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2.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
劳动争议发生后,首先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企业内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如果仍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
劳务派遣劳动关系争议的解决方法如下: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的,申请仲裁; 4、对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的发生之日,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订立、履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劳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等有关事项而产生纠纷的当天。双方在发生纠纷后,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起诉。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
双方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申请,在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后,需要及时进行审查,并且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是否受理此案件。在通过申请后调解组织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调解,并且在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如果当事人
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选择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
单位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与劳动者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