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总公司的债务能执行分公司。企业法人直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
需要还。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资产是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公司为其分支机构提供钱款不是借贷关系。总分公司之间的运营资金往来不需要签订借款协议,不需要收取借款利息。分公司属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所以也不是独立法
不可以。虽然子公司处于母公司实际控制的位置,但是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并以经营活动的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该子公司拥有自己的公司章程,并设有董事会和其他公司管理决策机构。每个子公司和母公司应承担各自的责任,但其全部财产除外,并且
不可以。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而公司是可以设立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设立子公司时,可以分不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子公司等,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子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营权,所以子公司是不能用总公司的资质的。
分公司可以借用总公司的资质。资质的主体是法人,如果没有法人是不能办理资质的。所以分公司只能借用总公司的资质。公司资质是指公司在从事某种行业经营中,应具有的资格以及与此资格相适应的质量等级标准。
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实际入职后,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当月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只要劳动者入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
分公司解散能向总公司赔偿。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它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总公司可以在中标后,委托它的下属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相关民事责任仍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符合“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定,并不是招投标法中说的“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完成”,在授权委托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