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1、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 3、组建公司机关; 4、办理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
关于设立分公司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公司的设立费用由设立人承担。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公司新设立的流程是: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4、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应文件; 5、依法设立的,发给
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材料有: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
公司的设立费用由设立人承担。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公司或者设立人承担。
设立分公司的条件如下: 1、分公司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从其规定; 4、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
在我国将已经未经营的公司注销登记的办法:首先,成立清算组,清算债权债务。然后,执行清算方案。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清算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法律对于公司分立的规定是,公司分立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还应当把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对于债务应连带承担,但是分立前已约定好由哪个公司承担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组织机构: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2、董事会,股东董事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 4、监事会,股东监事由股东会选举,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成立子公司的条件有: 1、股东会决议成立; 2、由母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并提交相关文件。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