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若法律法规规定对于该事由,行政复议为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则当事人不能自由选择,只能先申请复议再起诉;如果法律、法规未规定的,则当事人可以依法自由选择,可以选择先申请复议再起诉,也可以选择直接起诉等。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两个并行的法律救济制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都有对其合法权益保护的救济功能。但两者有着区别,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度,是在行政诉讼之前进行的。而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由人民法院作出诉讼裁决
认为行政审批行为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是应当事人申请而作出的允许或不允许当事人从事某种行为的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
行政诉讼附带行政赔偿: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大部分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不需要必须先行经过行政复议程序。行政诉讼前必须先行政复议主要为以下两类案件:其一,行政机关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加以确认不服的案件;其二,有关纳税数额争议的行政征收。
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有: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以相对人负有某种义务为前提;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则不一定要求相对人负有某种义务。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可以是行政机关,也可以是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机关只能是人民法院;法律规定的其他区别
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行政复议做出后,若不服,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
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性质不同行政 (1)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所有过程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 (二)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
不服行政处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先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主要体现为: 1、产生的根据相同。都是基于行政争议的存在,用以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 2、目的和作用相同。都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效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3、审查
行政审批属于行政许可,能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申请审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审批决定不服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