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
公安主动取保候审原因有: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或者是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超过37天,检察院又没有批准逮捕但继续羁押又超过期限羁押的。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
国务院是我国最高的国家行政机关,他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1、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2、向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3、规定各部委的任务和职责。 4、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均可决定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
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65条、第69条、第74条和第75条,以及《公安部规定》、《检察院规则》《法院解释》,又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取保候审问题作了规定,这些特殊情况是: 1.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我国规定的取保候审方式: 1、保证人保证。 保证人保证方式又称人保。 2、保证金保证。 保证金保证方式又称财产保,是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可知,取保候审需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者是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出适用取保候审的申请。经县级以上的有关机关批准后,应当责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责任包括: 监督被保证人遵守以下规定: 没有经过批准,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地方; 基本信息发生改变的,要在一天的时间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的时立即到案; 不能干扰到证人作证; 不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相关机关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