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可以共存,因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赔偿。
人身保险能和侵权责任赔偿共存。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侵权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就侵权人的所造成的人身损害向侵权人请求赔偿。
人身保险和侵权责任是可以共存的,因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侵权主张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
基于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侵权责任赔偿,与保险公司保险赔偿的合同义务非同一性质。对于人身损害赔偿与财产保险损害赔偿,我国法律作了不同的规定。其中,人身损害赔偿,受害人领取了保险金后,仍有权向侵害人要求全部赔偿。而对于财产损害赔偿,受害人只能在扣除
人身侵权与保险理赔可以兼得,法律并无禁止。人身损害赔偿,受害人领取了保险金后,仍有权向侵害人要求全部赔偿。侵权行为人是本单位员工还是本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对工伤劳动者可否获得工伤赔偿之外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决定意义。
实施人身侵权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人身侵权与保险理赔是可以兼得的,法律对此并无禁止。人身损害赔偿,受害人领取了保险金后,仍有权向侵害人要求全部赔偿。侵权行为人是本单位员工还是本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对工伤劳动者可否获得工伤赔偿之外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决定意义。
人身意外险对受害人的赔偿与侵权人所作出的民事赔偿是可以同时主张的,二者并不冲突。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害人身权要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人身意外险与侵权人是可以双赔的,根据《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人身侵权赔偿与保险理赔的赔偿是可以由受害人同时获得的,二者之间没有冲突的情形。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