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5
案件发回重审一审证据还需重新提供。发回重审的案件,是可以再加上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
案件发回重审,一审证据还需重新提供。发回重审的案件,是可以再加上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
再审需要重新提交证据,再审申请人对生效已超过六个月的裁判,申请再审的,应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原件或复印件;判决、裁定、调解书系二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裁判文书原件或复印件,主要证据复印件,支持申请再审请求的证据材
二审能提交新证据,可以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交。二审程序中新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继续审理和发回重审的区别如下: 1、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一般情况下都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会择期开庭审理。 2、而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则是二审法院接到当事人上诉一审法院转来的一审材料,经过审查一审对案件的审理情况,认为一审法
继续审理和发回重审区别: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一般情况下都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会择期开庭审理。二审法院判决或者裁定后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或者申诉。而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则是:二审法院接到当事人上诉一审法院转来的一审材
继续审理和发回重审的区别如下: 1、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一般情况下都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会择期开庭审理。 2、而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则是二审法院接到当事人上诉一审法院转来的一审材料,经过审查一审对案件的审理情况,认为一审法
能。 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2、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民事案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裁定,认为有错误的,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二审法院也可以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
二审发回重审的,对上诉人有利,发回重审的原因是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明确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是不需要交诉讼费的,不过案件被发回重审的话,意味着当事人提出了上诉; 在上诉的时候是需要交诉讼费的,但二审人民法院判定发回重审,所以二审人民法院得退还当事人交的上诉费。
二审可以提交新证据,第二审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等,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