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如果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即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该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律师建议:在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认定合同效力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主体合格、当事人应具备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认定合同效力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主体合格、当事人应具备法
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依法订立的,不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生效条件的,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如果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生效条件的,则一般未办理手续的,合同无效,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认定情形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2、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3、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针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合同体现了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约定法律禁止的事项,合同则有效。但是在一定的情况之下,商品房预售合同会无效。其中包括,当开放商不具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组织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 (2)预售商品房的位置、编号。 (3)预售商品房的数量,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并明确的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其他面积。 (4)价款即房屋的价金,如每平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认定合同效力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主体合格、当事人应具备法
对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规制如下:司法规制,司法规制对于保证购房者免受不公平免责条款的侵害起着重要作用;行政规制,行政规制对于避免和纠正不公平的免责条款也起着重要的作用;社会团体规制,购房者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预购方与预售方的纠纷。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确定是: 1、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2、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3、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依法成立的有效。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认定分为以下情形: 1、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农村可以办理房产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是通过了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证后,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住房都可以向县级规划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后,由乡镇一级的房屋登记主管部门颁发房屋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