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女方办理结婚证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与男方相同,办理的手续也是与男方相同,具体内容如下:男女双方均应提交所要求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及3张2寸合影照片。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
男女双方结婚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
女方异地无论在什么条件下都不能领结婚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二婚办结婚证所需手续如下:当事人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向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记挂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条件的,当场可以领取结婚证。
男女双方结婚需要的手续: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
男女办理结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等。且当事人准备好前述相关材料后,直接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即可。
女方结婚需要迁移户口的,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转手续,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迁出。办理迁出后,回到迁入地派出所再办理户口迁入。
一方没有结婚证的可以用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不想补办的也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
1、户口簿(女方)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现已自愿)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7、特殊情况的,需要加带
补办结婚证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主要注意事项为:上述证件必须携带才能办理。
孩子迁户口的手续: 1、把落户申请(派出所有统一的格式,只要填入简单的几项即可)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准备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 (2)本人的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证明; (4)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结婚申请后,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