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减刑、假释适用的情况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
根据《刑法》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
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
下列情况下适用假释: 1、认真遵守监管规定; 2、接受教育改造; 3、确实有悔改的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
减刑假释适用的情形有: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
不适用于假释的情况有: 1、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3、对于被判处10年以
不适用假释的情形的为: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适用假释的情形有:已经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三款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