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债务人失踪了,可以通过下列方法来追债:如果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再由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以失踪人的财产清偿债务;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则可以通过实现担保物权等方式来追债。
债务人找不到担保人的,如果担保人是一般保证人,则债务人应当先以其全部财产偿还债务,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担保人的存在有助于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是有利于债权人的。如果是一般保证,那么一般来说债权人不能直接起诉保证人要求其履行保证责任,在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 履行债务之前,一般保证人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债权人可
对于债务人失踪债务怎么办,根据《民法典》规定,公民如果下落不明满两年,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把其列为失踪人。其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为保管。其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支
债务人失踪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被告,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审判时被告依然不出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逃避债务,一些债务人往往故意通过失踪的方式,将法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拖过去后再出现,出现债务人失踪:1、债权有保证人的,应当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2、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人不能当面送达听证通知书的,法院将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由此可见,债务人失踪这一法律事实并不必然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消亡,债务人所欠债务
1、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 2、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债务人失踪不能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担保人的责任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相应的担保责任。债务人失踪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
债务人失踪担保人的责任要根据保证的方式来分,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的保证。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最好在其离开住
债务人失踪担保人去世,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措施保障债权的实现: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 2、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