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找不到债务人的,担保人应当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担保的方式为保证,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债务人失踪担保人去世的,如果债务人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债务人被宣告失踪后可以向其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担保人去世的,可以要求其继承人以继承财产为限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四
债务人失踪担保人去世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债务人失踪担保人去世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并请求其财产代管人使用失踪人的财产来代为履行债务;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则可以请求担保人的继承人在担保责任的范围内来担责。
1、还款条件根据担保类型确定。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
债务人失踪担保人去世,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措施保障债权的实现: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 2、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
债务人失踪担保人去世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并请求其财产代管人使用失踪人的财产来代为履行债务;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则可以请求担保人的继承人在担保责任的范围内来担责。
债务人失踪担保人死亡的可以向其财产代理人主张债权。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担保人死亡的,可以要求其继承人以继承财产为限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自然人失
债务人失踪了,可以通过下列方法来追债: 如果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再由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以失踪人的财产清偿债务;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则可以通过实现担保物权等方式来追债。
债务人失踪了,可直接起诉。在诉讼时效内,债权人应及时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计债款,一旦诉讼时效中止,欠款就难以追回。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有权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