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7
民事案件判决执行期限: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再审期间是否中止执行,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决定,既可以中止执行,也可以不中止执行。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申请再审可以是针对一审判决也可以是二审判决,主要看当事人认为发生错误的生效裁判是几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从形式上看,犯罪具有3个特征: (1)刑事违法性; (2)社会危害性; (3)依照法律应受刑罚处罚性。从实质上看,犯罪是客观不法与主观责任的统一,构成犯罪要求主客观一致。
可以中止。民事刑事交叉的案件,一般是先审理刑事案件再审理民事案件。民事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涉嫌刑事犯罪从而刑事立案,那么需要先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民事审理、执行。
刑事案件二审的,民事案件中止,应当等刑事案件结案之后再处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
1、法律。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指定的法律。 2、行政法规。即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3、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仅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4、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
根据不同情况,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注意有期限限制。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
视情况而定。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不停止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执行案件恢复执行依据如下: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