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欠的债务,如果是经过另一方追认或者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但是不得对抗善意债权人,即债权人不知道夫妻之间的债务协议的,有权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请求。
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的,不一定有义务还。如果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不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知情的可以不偿还,而由欠债的一方进行偿还。反之,如果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则属于夫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的,如果该债务是债务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不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不知情的另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后可以不偿还,而由债务人个人承担偿还责任。反之,如果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则属于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另一方始终不知道的,在离婚时,对于这种债务由一方负担还是由双方共同负担是由债务的性质决定的。若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另一方不知情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另一方不知情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
需要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欠的债妻子是否还需要还视情况而定。 1、如果男方欠债,但是事后经过女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女方应当偿还。 2、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应当偿还。 3
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道分为两种情况: 1、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不是对方是否知道,而是一方的贷款是否用于家庭生活。只要用于家庭生活,无论对方是否知道,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
另一方要寻找证据证明是一方个人的债务。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一方欠下的债务,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1、一方欠下的债务是因个人原因欠下的,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在离婚时,不用共同偿还,直接由对方承担偿还义务;2、一方欠下的债务是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欠下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由
首要两边能够进行洽谈,假如洽谈能处理,只是暂时没钱,还和两天也是能够的。假如洽谈不成,一定要搜集其他依据,比方录音,证人,签定的其他货款单据等都能够做作为依据,必要时向人民法院进行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