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3
为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司法实践,最高法制定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为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进一步扩大量刑规范化范围,根据刑法、刑事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结合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二)(试行)。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
(一)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二)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三)量刑应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意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权益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等因素,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在确定调节比例时,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单位行贿罪立案条件主要有: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个人行贿数额不满10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向3个单位行贿的等各种法定情形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2020年8月28日开始施行,对于准确理解和适用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正确处理正当防卫案件,依法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具有重要意义。
刑法对单位行贿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贿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
对单位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 (1)个人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十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②向三个以上单位
单位行贿罪最新立案标准: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构、团体。与单位受贿罪不同,并不仅仅局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