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一、竞业限制对象的界定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竞业限制期限的界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竞业限制,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它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保密协议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具体来说,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
竞业限制,就是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根据约定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原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
竞争限制可以指定居业单位。我国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具体的竞业限制期限、经济补偿金额、违约金额都需要双方在竞业限制条款中约定。 竞业限制是一种对员工的义务。在竞业限制期内,员工不能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一种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特殊法律措施。具体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
股东是否承担法定竞业限制义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如果股东是公司董事、高管的,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在没有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的前提下,不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替自己或者他人谋取本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同时也不允许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当前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成立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五项条件:1、书面约定。因为竞业限制关系到员工的择业权和生存权,而并非属于企业内部制度可以约定的事项,故企业应当与涉密员工单独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2、特定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