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是: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分类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
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主要有以下几类: 1.民事案件,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引起的诉讼; 2.商事案件,由商法调整的商事关系引起的诉讼; 3.劳动争议案件; 4.法律规定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非讼案件,包括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共利益是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确定的重要基础。我国现阶段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应当包括环境污染、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国有资产流失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案件。
民事案件二审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和三十日。根据法律规定,对判决的上诉案件,法院一般会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会延长;而对裁定的上诉案件,法院会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有: 1.当事人的近亲属。 2.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 4.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5.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民事诉讼法裁定的范围: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9)撤销或者不予执行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等。
民事诉讼中止主要有以下情形: 1、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4、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中止诉讼: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