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有。确认劳动关系案件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为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
对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的,可按照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权存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在答辩期满前提出。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案件会被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同时当事人会收到书面的通知。若异议不成立,当事人会收到书面的驳回。当
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如果仲裁裁决是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执行。
申请仲裁劳动关系一般45日内可结束,案情复杂的,最多需要60日。 我国法律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向用人单位提出,而不应该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因为劳动关系的解除,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事。如果已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可以在申请书中请求确认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分别向二者申请的,由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
因为劳动关系引起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裁决解除劳动关系。关于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内,因此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法去提请劳动仲裁,请求仲裁庭及时作出裁决。
减刑裁定的管辖,是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应当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再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裁定是否予以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