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一、责任限额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根据法律的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在责任
交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全国统一定为12.2万元人民币。在12.2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需要,只要是上路的车辆没有交强险,被查到是要罚款双倍,同时还要强制购买交强险的。交强险不同于其他车险险种,是国家强制缴纳的,属于强制性的保险。
交强险责任限额,在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情况下,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在机动车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相关规定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交强险责任限额,在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情况下,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在机动车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医疗费用赔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
交通事故车辆强制险的责任限额如下: 一、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元人民币。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