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订立口头的劳动协议。并且劳动者还可以与一个及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只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能影响先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有以下区别: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全日制以日计酬为主;非全日制的当事人可以签订口头协议,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的当事人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并且要依法解约,程序更为复杂。
适合的,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适用我国劳动法的规定。
全日制劳动合同每日工作不会超过八个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来说,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为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随时解除。需要注意的地方有:随时提出解除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另外,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是可以随时终止合同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也就是不用按照一般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可以直接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并且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终止合同,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也就是不用按照一般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可以直接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并且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