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从业人员因工伤亡的,由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到就近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手续,并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工伤医疗费用支付凭证。 (三)工伤人员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一般有以下几个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三个月和十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
工伤有下列赔偿和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
工伤待遇如下: 1、一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21个月; 5、五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18个月; 6、六级伤残补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4、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
1-6级伤残的职工可以享受的待遇是16-2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本人工资的60%-90%作为伤残津贴。职工工伤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破产不影响该待遇。
单位不发工资可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应得的工资,仲裁未能解决的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追讨工资报酬。
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
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不赔偿,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追偿。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1、若是已经认定为工伤的,而单位不赔偿,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本先行支付。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偿还;2、若是还没有进行工伤认定,此时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结果出来后单位不承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没有证明不是工伤的,应当
发生工伤事故的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不予赔偿的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如果老板不能按时赔偿,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然后双方进行协调,如果老板依旧不赔偿,那么就可以走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单位拖延申报工伤保险的处理方法: 1、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到法院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