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2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 1、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 2、在数罪并罚后,如果宣告刑仍符合缓刑的条件时,能否再次宣告缓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观点相互对立的情况经常发生。
构成贩毒罪的,若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话,法院可能会判处其缓刑。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
判处死缓不一定同时附加限制减刑,因此,不是所有死缓都会限制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
开庭时公诉人可以建议缓刑。这是公诉机关行使量刑建议权的体现。量刑建议权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监督职能。宪法和刑诉法赋予了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行使司法监督的权力,这种监督是全方位的,因此,量刑建议权,是检察官基于在诉讼中所具有的司法监督者的身份,
没有前科,并且符合缓刑条件的才能判缓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
刑事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如果符合以下情形的还可以和解: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被害人自愿和解的; 2、属于以下案件: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或者是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缓刑是一种刑罚的执行制度,缓刑意味着先行宣告定罪,但是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即使是有吸毒史,但只要有符合缓刑的条件,依然可以进行缓刑。《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
人民法院不会害怕检察院抗诉的行为,检察院抗诉是检察院行使职权的一种形式,主要的方式有:检察院自己主动抗诉和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不必采取逮捕羁押措施,丝毫不意味、更不等于不起诉,甚至也不等于法院不会判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