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如果情节不恶劣,或者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可能适用缓刑。对犯破坏交通工具罪的行为人是可以判缓刑的。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因此,如果破坏交通工具的情节不恶劣,或者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应该满足:一般主体,在故意的前提下,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 1、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破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 1、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破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认定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嫌疑人只要符合取保的条件都是可以取保的。 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就破坏交通工具罪而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害的客体不同。破坏交通工具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交通运输安全、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二)犯罪对象不同。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的对象必须是正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破坏交通工具、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情节较轻的,法院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般犯罪情节,法院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构成该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的心态。
犯了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的判刑是,一般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则是过失。
1: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个人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