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的比例,一般是均等的。但是继承人之间经过协商,可以不均等分配。 同时,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不论是法院还是继承人在协商分配遗产的时候,都应该予以照顾。
后妈和亲儿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定继承的,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
公公婆婆不算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公婆婆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更不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新民法典对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规定是: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另外,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特殊情况下
第一顺位继承人儿媳一般不可以继承,但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可以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继承顺序:如果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的顺序进行继承。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
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但是继承人死亡的,是可能发生转继承的。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转继承是对遗产份额的再继承,而非继承权利的移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