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6
可撤销合同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可撤销合同撤销的条件是: 1、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这其中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 2、合同是否撤销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才能予以撤销,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是不能依职权主
合同具备可撤销的原因,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 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并且特别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的。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类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因明显不公平而订立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可变合同有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双方经协商同意,不损害国家
可以撤销的合同有以下这些: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并且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是有效的。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一般是一年,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应当行使撤销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
可撤销合同的履行地以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准。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争议标的确定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可撤销合同的效力介于有效和无效之间,决定其是否有效的关键在于拥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只有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因此该合同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