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7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知,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一)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
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 1、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式。
公司分立后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立后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后,若没有另外约定,则对于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方式为: 1、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的,协议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公司分立债务的承担,具体如下: 1、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公司分立是指公司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分为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可以采取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形式; 3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一般是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可以采取存续分立和解散分
公司分立后承担债务的方式:分立前债务共同承担,分立后债务各自承担。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且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