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发起人对设立股东公司的责任: 1、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义务有: (1)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购的出资额; (2)出资填补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规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
1、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民事责任。股东抽逃出资,将会损害其他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在此情况下,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公司法》第152条之规定,在公司怠于行使其追
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公司的债务原则上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公司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但是在法定情况下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股东需要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 (5)追加出资义务; (6)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7)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
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应承担的责任如下: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股东应当按期足
公司股东需要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四)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 (五)追加出资义务。 (六)在公司存续
股东存在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股东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需要注意这种情况要求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公公打儿媳妇应该负法律责任。没有构成犯罪的,对打人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要对受害者也就是儿媳妇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发起人对设立股东公司的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适用于发起人过失,导致公司产生利益损失的情形; 2、连带赔偿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以及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负连带责任; 3、其他
公司违法,在通常情况下,股东没有责任。但是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权利逃避债务,那么需要担责。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违法股东是公司犯罪行为实施的主体,应当负刑事责任。对公司犯罪的处罚实行“两罚制”。对公司处以财产刑,包括罚金和没收财产;对违法者个人则依刑法规定的刑法种类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