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房屋拆迁纠纷因为拆迁方是政府,引起的诉讼一般是行政诉讼,被拆迁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中要注意: (1)诉讼主体是拆迁方(特定的行政机关主机)和被拆迁人(涉
需要先申请行政裁决。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需要先申请行政裁决。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在房屋拆迁活动中,常会出现被拆迁房屋本身存在纠纷,直接影响到拆迁活动的进行。如果是被拆迁房屋本村存在产权纠纷,拆迁方通常要求先处理产权纠纷之后确定产权归属,再与权利人签订相应的补偿安置协议。解决拆迁房屋产权纠纷通常有以下两种方式: 1、协商
解决房屋拆迁纠纷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拆迁安置协议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诉讼,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
处理房屋拆迁安置纠纷的方式是: 1、双方可以先就争议进行协商沟通; 2、协商不成可以找法院进行调解; 3、当事人双方有约定仲裁的还可以申请仲裁; 4、当事人双方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产权调换补偿安置协议,就安置房屋的坐落、面积等进行具体约定后,拆迁人将同一房屋出售给购房人的,由于拆迁协议对标的房屋的安置时间上先于房屋买卖合同对房屋的出售,被拆迁人就明确具体的标的房屋享有的权利是原房屋所有权的延续,因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
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因为政府的房屋主管部门向拆迁人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是一项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先定力,拘束力
处理安置房买卖纠纷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率先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安置房买卖合同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安置房买卖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者提请民事诉讼,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