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还可以继承遗产。法律规定,当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时,继承人才会丧失继承权,所以只要遗弃情节不严重,继承人不会丧失继承权。另外如果继承人事后确有悔改表现,获得了被继承人的原谅,那么继承人还可以恢复继承权,对遗产继续
遗嘱继承可以把遗产给第二继承人。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也属于法定继承人。
失独老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儿媳妇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一般不能依照法定继承继承老人的遗产,但是如果是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此处的主要赡养义务,包括提供主要经济来源,主要的生活照料等;另外一种继承遗产
失独老人的遗产若是留有遗嘱的,则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若是没有留下遗嘱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具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女婿有继承老丈人遗产的可能。继承的前提是:老丈人订立遗嘱指定其为继承人;或者是丧偶女婿,对老丈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老丈人遗产。
一般情形下,不可以。 一、如果有遗嘱(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或遗赠(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则优先于法定继承。 二、原则上,按照法定继承,孙子女既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也不属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但有例外,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
老人的遗产儿媳妇一般情形下是不可以继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享有继承权,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
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适当分割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在特殊情况下,孙子女、孙子女和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此外,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分配遗产: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分配适当的遗
不可以。自然人只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外人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但可以采取遗赠的方式将遗产赠与外人。
第二顺位继承人可以遗嘱继承,前提条件是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了遗嘱,且遗嘱中明确约定了部分或者全部财产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可以按照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是可以继承遗产的,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法律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法律之所以赋予这一类人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 对继承人
不赡养老人的子女,如果有遗弃老人、虐待老人情节严重,丧失了继承权的,不可以继承父母遗产。继承权未丧失的,分配遗产时少分或者不分。 我国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