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租赁合同纠纷管辖的确定: 1、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租赁合同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管辖地点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由当事人书面协议地点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具体如下: 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权的,可以在书面合同中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约定管辖的,以约定为准; 3、当事人未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
首先,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合同双力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挑选被告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则。 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
提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通常是指对该纠纷的诉讼管辖,也就是该找哪里的哪个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纠纷。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
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没有管辖条款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
租赁合同纠纷管辖的确定: 1、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租赁合同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管辖地点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由当事人书面协议地点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则合同纠纷由合同中约定的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约定的,则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至于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
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这样有利于
当事人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以约定的管辖地点为准。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