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出生证明一旦丢失,需要补办。补办方式是: 1、首先,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那个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 2、新生儿的父母还要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填写好了之后,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户口
出生证明遗失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补办,即由该子女的父母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去孩子出生的医院复印孩子出生的病历,然后去当时妇幼保健所补办孩子出生证明就可以,各地的可能会有所差别,建议去之前先咨询好。
出生证明丢了,当事人可以持本人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补办出生证明,在开好出生证明以后,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予以补发。
由父母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去孩子生产时的医院开具“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然后再到妇幼保健所申请填写“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最后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办。
出生证明丢失补办手续具体如下:1、登报声明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已作废; 2、还没有上报户口前,遗失了出生医学证明的,那要到父母户口所在的派出所,让其出具孩子还没上报户口的证明; 3、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
结婚证丢失后写丢失证明时,要写上夫妻双方的真实姓名和个人的身份证号码、登记结婚证的时间和遗失结婚证的具体原因。还要去当地的村、社区等地盖章,盖完章之后还要到当地的政府盖章。在填写证书时,要用A4纸大小,黑色签字笔书写证明,证明不能涂改,涂改
出生证丢失后,补办手续因地制宜。以浙江省为例子。补办有2个步骤。分别是:1、需要补办出生证明,其父母或监护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家庭的户口簿,及原签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的证明材料;2、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
各地的规定不一样,以浙江省来说,需要补办出生证明,其父母或监护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家庭的户口簿以及原签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的证明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申请补办即可。
补办出生证明,需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孩子出生信息、父母信息、丢失原因等。提交原签发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和“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持父母身份证、户籍登记机关的户籍证明、现住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登报声明原件补办。申领人必须为孩子的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每个地方的补办情况不一样,以浙江省为例,需要补办出生证明,其父母或监护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家庭的户口簿以及原签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的证明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申请补办
(一)父母户口所在村委会证明。 (二)接生证明:由接生人员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内容,接生员签名、盖手印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婴儿父母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一方没有户口薄,必须有这一方所在地的村委会和派出所证明其婴儿户口未在这一方设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