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
如果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劳动者应该按照下列方式维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然后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的,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的内容即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双方预期设定的,事实劳动关系不是;劳动关系由法律规定保障,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的利益受法律保护,但保护程度有限;其他。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区别: 1、法律保障不同,劳动法律关系由法律规定保障;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不能依法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强制其终止; 2、法定模式不同,劳动法律关系是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而事实劳动关系则完全或部分不符合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参考下列凭证:劳动合同;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关系确认的时效是一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其他。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用以下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
如果未签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
劳动合同未到期劳动关系转让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可。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以下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1、工资转账凭据; 2、考勤记录; 3、工作证件; 4、人证; 5、业务相关证据等; 6、加班的证据; 7、入职通知书; 8、录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