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是如果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在没有新的理由、新的情况的,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一、民事案件二审的情况: 1、上诉状5日内送达当事人,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2、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上诉状。上诉状一份,另根据具体情况提交相应份数副本。 (1)自然人上诉: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被上诉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后,法院裁定立案的话,会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
一个月左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一审上诉后,一般需要两个月时间进入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二审上诉需要的材料有: 1、上诉状正本及
民事诉讼一审判决不服上诉二审时间为收到判决书后的15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上诉期限是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期间限定。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5日;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上诉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另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
行政诉讼一审上诉后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被告人、检察官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告辩护人、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拒绝接受当地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必须在接到人民法院判决书后10日内,向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二审人民法院上诉。上诉人拒绝接受当地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所以在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5日之后就已经进入到了二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