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工程质量责任可以产生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民事责任方面,工程质量责任主要是指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建筑物倒塌的侵权责任一般情况下采无过错原则,即一般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因为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害,则采过错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包括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如下: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
(一)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未经设计单位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在施工中,施工单位不得偷工减料,不使用不符合设计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试验或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 (二)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有: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都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监理对工程质量的责任: (一)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承担监督责任; (二)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内容: 一、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 三、工程概况; 四、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 五、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六、整改通知书。
工程的质量标准是:如果按照标准的约束性划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如果根据内容划分,可分为设计标准、施工及验收标准、建设定额;如果按属性分可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如果按标准适用范围分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
由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的;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的;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等。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责任是由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共同承担。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有: 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未经设计单位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使用不符合设计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不得使用未经检验、试验或检验、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