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不可以主张利息,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之间要约定利息应当注意约定的利息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
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原则上不能超过24%,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受法律保护,超过年利率24%,但未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已给付的不能再要求对方返还,未给付的也不能再要求对方给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民间借贷的利率约定如下: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原则上不能超过24%。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法院予以保护; 超过年利率24%,但未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已给付的不能再要求对方返还,未给付的也不能再要求对方给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民间借贷的利率有如下要求: (一)本金的计算以债务人实际到手为准。 (二)无论约定的利息计算方式和归还方式如何复杂,复利如何计算,以债务人实际到手的本金为标准,年利率不能超过24%。 (三)约定逾期利息以24%为限。 (四)约定了借期利息,
双方约定借贷利率的,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出部分属于高利贷的范围,不受法律保护。我国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应由当事人协商进行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的,超过部分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未超过的,则是合法的利息。
一、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
应当约定在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以内。因民间借贷的利率超过了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的部分可以不支付,已经支付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原则上不能超过24%,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受法律保护,超过年利率24%,但未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已给付的不能再要求对方返还,未给付的也不能再要求对方给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民间借贷合法利息是不超过年利率24%。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