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31
军人和现役军人离婚是允许的。且因为双方都是军人,所以无需征得对方同意,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可直接携带离婚所需的材料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对夫妻二人进行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准予二人解除
和现役军人结婚对女方是有法律保护的。军人出现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女方也可以提出离婚,但女方同时要遵守法律对军婚的保护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特殊情况的除外。
要求离婚需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 且若双方采取登记方式办理离婚的,除前述证件外,还应当提交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若采取起诉方式办理离婚的,除前述证件外,还应当提交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书面起诉状等材料。
我国的婚姻法律制度对现役军人的婚姻是予以特殊保护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由于人民军队担负着保家卫国的重任,往往不能像普通家庭那样可以经常过着一家团圆的生活,因此国家对军人的婚姻采取了特殊的保护措施。只有“现役军人”的婚姻算作受保护的军婚,所谓“现役军人”,是指按照我国兵役
能离婚。如果协议离婚,军人夫妻两方也是能够到民政局解决离婚的。如果诉讼,首先应当确认案件的管辖法院,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军人对军人提议离婚诉讼的管辖。《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1条
按有关规定,现役军人结婚首先要经部队政治机关审查批准,并由所在单位的政治机关或上级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情况,工作单位,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可以不予登记。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1、由军人向单位提交结婚申请表; 2、结婚申请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门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审查; 3、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经部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4、向军人单位递交申请结婚表; 5、男女双方
军人有小三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才构成刑事犯罪。一般来说,军人有小三更多的是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对家庭以及婚姻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军人有小三的情况下,另外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作为无
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包括以下几点: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