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上诉不加刑原则,除了不适用于抗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人民检察院以新的犯罪事实补充起诉的案件外,适用于所有公诉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
1、附加刑,也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的特点在于它既能独立适用,又能附加适用。当附加适用时,附加于已适用的主刑,而且对于同一犯罪和同一犯罪人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2、根据《刑
1、附加刑,也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的特点在于它既能独立适用,又能附加适用。当附加适用时,附加于已适用的主刑,而且对于同一犯罪和同一犯罪人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2、根据《刑
管制是主刑不是附加刑。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
缓刑不是附加刑。缓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而非刑罚种类。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附加刑的种类,即指罚金、
刑法的主刑与附加刑,存在较大的差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二者的区别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 1、二者的内容不同: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管制属于限制自由刑,拘役属于短期自由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属于长期自由刑,死刑属于生命刑。主刑的特点:1、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认罪认罚后上诉是否会加刑,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是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刑罚。如果属于共同犯罪案件,那么既不可以加重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可以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在量刑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