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医疗事故的处理方式可以有以下三种: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处理。 (3)诉讼解决。
1、住院病人及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不满意或持有异议,首先向科室主任反映,由科主任调查或安排有关人员给患方作出解释或答复。 2、对科室解释或答复的问题若有异议,患者或家属可投诉到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属医疗方面的问题,向医务科投诉;属护理方面的问题
医疗事故罪认定的证据有:门诊及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抢救结束后补记的病历资料等,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手术中的切除组织,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死者尸体,被告人供述,被
认定医疗事故需要的证据包括: 1、病人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最原始的证据材料,记录了患者主诉的基本情况、医生的体检、诊断和治疗意见和处方;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等
医疗事故没有证据的处理方式是提交自己的医疗证明,复印好病历,证明患者与医院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即可。因为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
医疗事故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处理:第一,首先到医院进行检查,确认是不是存在医疗事故,找到原因并进行治疗,留下必要的证据。第二,确认医院存在医疗事故的话,可以向医院里面专门的科室进行投诉。第三,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第四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双方协商、调解、法院判决。发生医疗事故后,患方可以先和院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在当事人双方之间产生约束力。如果和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者请求法院依法做出判决。
面对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有如下处理方法: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该协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所做出的判决和调解具有强制性、终局性和权威性。
有关医疗事故处理途径如下: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如下:首先应该安抚患者情绪,随后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并进行调查、核实。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双方协商、调解、法院判决。发生医疗事故后,患方可以先和院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在当事人双方之间产生约束力。如果和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者请求法院依法做出判决。
(一)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二)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经医疗单位和病员及其家属通过自行协商,对医疗事故的确认(即定性)和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由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之后,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三)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