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9
1、协商解决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条件为: 1、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是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构成行为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 3、本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为故意。 《中华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针对房屋购买合同的实际问题进行解答,首先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卖房人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效力问题,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合同才有效;其次是房屋开发商的宣传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维权问题,如果与实际情况出入太大,应当承
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责任,情节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负有
《刑法》规定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针对房屋购买合同的实际问题进行解答,首先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卖房人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效力问题,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合同才有效;其次是房屋开发商的宣传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维权问题,如果与实际情况出入太大,应当承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是:买受人已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人已经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取回标的物后,买受人在回赎期间内消除出卖人取回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