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合同具备可撤销的原因,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
赠与合同在以下这些情况下不得任意撤销: 1、赠与合同公证过的; 2、赠与合同属于公益性质的; 3、赠与合同属于道德义务性质的; 4、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此外,赠与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法定撤销权的,一年后就不可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趁人之危。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是相对无效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合同。
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在要约到达相对人之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的,行为人可以撤回要约。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有:1、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存在重大误解;2、当事人双方订立的合同,对于合同一方当事人来说显失公平;3、合同的订立是基于一方的欺诈、胁迫,或者是乘人之危,使得合同另一方没有基于自身真实意思表示。可撤销合同情形
除以下两种情形外,其他情形均可以撤回要约: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
下列条件下不得撤销要约: 1、要约人明确表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合同的履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能够以对话方式作出,也能以非对话方式作出。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能撤销赠与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公证赠与不能撤销; 2、赠与物已交付的,不得撤销; 3、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如向灾区捐款,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可以在转让赠与财产权之前撤销赠与。具有救
可撤销的合同的撤销情形是: 1、当事人存在重大误解; 2、一方存在欺诈行为,导致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订立合同; 3、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撤销的要约有: 1、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并且已经做了相应准备的; 2、以确定承诺期限等形式表示要约不可撤销; 3、不可撤销的其他要约。
不可撤销的要约有: 1、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并且已经做了相应准备的; 2、以确定承诺期限等形式表示要约不可撤销; 3、不可撤销的其他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