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劳动者工伤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未满医疗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工伤后劳动者能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例如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或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后,就可以与其解约;若被认定为五至十级工伤的,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赔偿费用;但用人单位一般不能采取裁员、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来与劳动者解约。
如果劳动者行为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赔偿金,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3、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等。
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职工工伤期间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该职工支付赔偿金。
当事人可以自行解除合同。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不能一次性赔偿;为参保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工伤一级伤残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是长期待遇,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伤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遭受工伤的,单位在工伤期间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否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工伤期间,有些工伤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并且无重大过失的,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非要解除的,应当向员工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工作年限来确定
工伤一级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个月本人工资;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期间,劳动者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不能提出解除合同。如果在公司上班期间受伤,属于工伤,是由于给用人单位提供职务工作造成的。如果在工伤认定中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那么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