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处理债务纠纷有三个原则: 1、限制继承原则。也就是说,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不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2、保留特定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原则,即在偿还被继承人债务时,即使遗产的实际价值不足以偿还债务,也应保留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
国家征收湿地补偿标准是:不同的地方补偿的费用标准都是不同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看,具体的金额主要由当地政府的补偿安置方案而定,主要按照当地的平均产值做决定,补偿费中包括了土地补偿费、附着物费用等,一般安置是进行统一安排,补偿费使用情况
非农业户口是能享受征地赔偿的,非农业户口的农村房屋,只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因此,遇到拆迁的时候,只能获得对房屋所有权的货币补偿。
农村宅基地拆迁主要有以下2种补偿方式: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征地补偿不合理可以到当地县级政府投诉,如果没有解决的,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是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也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
征地补偿费分配需要遵循的程序有: 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
遇到拆迁纠纷首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效果,可通过行政或司法两种途径解决。 一般说来,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一、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服,只能通过参加听证、信访
1、如果起火原因不明,由管理者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3、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
起火原因不明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为由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管理人承担责任。法律规定,若是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管理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