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赠与合同确定只赠与夫妻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根据相关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赔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一方的财产; 4
婚内一方接受赠与的财产不一定是个人财产。如果赠与一方明确表示赠与的只是夫妻一方的,该赠与的财产属于是该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赠与方没有明确规定是赠与夫妻一方的,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赠送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送,并且没有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具体的说,我国
一方父母赠送的财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送的,并且没有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且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
挪用公款如果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属于刑事案件;如果达不到下列标准的,则不会构成刑事案件: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
婚前赠与是否是个人财产的确定方式: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是个人财产。若双方书面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则不是个人财产,而为共同财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所得的赠与财产,系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
婚内一方接受赠与的财产不一定是个人财产。 如果赠与一方明确表示赠与的只是夫妻一方的,该赠与的财产属于是该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赠与方没有明确规定是赠与夫妻一方的,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赠与的财产如果被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会将其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
如果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财产是赠与夫妻一方的,则婚内一方获得的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反之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则该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前赠与一方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的,则除对方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对方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除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赠与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