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失业保险的查询: 1、社保中心查询.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中心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下的失业金情况。 3、电话咨询。
一、办理失业保险转移需要的资料: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明、2寸照片2张; 二、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手续:1.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金的数额根据失业人员在失业前累计缴费的时间确定。失业后就业后,再一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注意: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
失业保险金等于保险金领取期限乘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保险金的规定: 1、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有十二个月、十八个月、二十四个月不等; 2、期限的长短由缴费的时间来进行相应的确定; 3、保险金的月发放标准则需参照当地的具体情况。 保险业务由依照设立的保
失业保险办理的流程:用人单位需要出具离职证明,并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持离职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登记后持个人身份证,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具体流程如下: 1、失业人员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照片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2、社保机构接受材料后予以登记并审查; 3、对于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注意: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
一、办理失业保险转移需要的资料: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明、2寸照片2张; 二、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手续:1.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
根据失业金领取期限的规定,失业保险参保人缴费每满1年,可领取2个月失业金,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申请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工作单位和您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按月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二)必须是非因您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劳动者辞职,那么要符合领取失业金的规定,才能到劳动局申请失业金的。 申请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失业保险的转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