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继承人要继承遗产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必须是于继承开始时间生存的人; 2、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只能是与被继承人有婚姻关系、血缘关系以及相互扶养关系的人; 3、胎儿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因尚在母腹中,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遗产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如下: 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 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
遗产房屋继承新规定: 1、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1)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
代位继承遗产范围规定如下:代位继承应以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为限。且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的特殊种类,与本位继承相对应,且代位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继子女继承遗产的条件具体如下: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
继承人要继承遗产需具备的条件: 1、被继承人死亡留有遗产需要继承; 2、继承人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 3、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4、被继承人死亡留有遗产需要继承。
遗产继承分割遗产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3、物尽其用的原则; 4、份额均等原则; 5、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6、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7、适当照顾的原则。
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需要遵循下列原则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1、保留胎儿继承份额; 2、物尽其用; 3、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
遗产继承分割顺序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订立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订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应当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 法律规定的其他口头遗产继承的条件。
口头遗产继承的条件有: 1、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订立口头遗嘱;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应当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 4、法律规定的其他口头遗产继承的条件。
非继承人获得遗产的条件有: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非继承人的遗产取得权是指继承人之外的权利人,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的、取得死亡自然人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