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已经抵扣过的固定资产出售时能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去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一条明确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
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
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
增值税取代营业税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进项税,允许从销项税中扣除。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房地产或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房地产,自取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如下: 1、2019年4月1日至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的规定,单位或者行为人涉嫌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达25份以上、或者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面金额总计达10万元以上的行为,应予以立案并追诉单位或行为人相关刑事责任。 该罪的处罚标准为:行为人伪造、出
土地增值税征收标准,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具体情况如下: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五十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三十;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