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包含人身自由权在内的基本权利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政治权利则包括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等。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主要包括下列的四个内容。具体如下: 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对财物的强制执行,例如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财产;对行为的强制执行,例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等。
行政强制措施种类如下: 1.执行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针对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相对人,为促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2.即时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为排除紧急妨碍、消除紧急危险,来不
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一般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两种: 1、强制措施包括对公民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对一些必要的场所设施等进行查封、对某些涉案的财物实施扣押行为以及对存款与汇款实施冻结等种类; 2、强制执行包括对被执行人存款与汇款的划拨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一)代履行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二)执行罚 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
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有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